红网时刻9月13日讯(通讯员 向环超 彭宏军)近日,永顺县人民检察院依法监督纠正一起刑期计算错误案件,让服刑人员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
7月14日,永顺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干警在看守所内巡视时,接到了服刑人员覃某的申诉。在与在押人员覃某预约谈话中,覃某向驻所检察官反映他的刑期计算有误,其审前被羁押的天数没有折抵刑期,请求检察官帮他查证。
接到覃某的申诉后,永顺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干警立即调取了覃某的档案材料进行审查,并联系办案单位进行调查核实。经查,2020年11月4日,覃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羁押于浙江省余姚市看守所,同年12月7日被取保候审。2021年1月15日,覃某因涉嫌聚众斗殴罪被永顺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后被逮捕。2021年6月29日,覃某数罪并罚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刑事判决书未将覃某在浙江省余姚市看守所羁押期间的33天计入刑期。查明情况后,驻所检察室干警及时将有关材料转交有关办案单位,督促及时更正覃某刑期,依法纠正了对罪犯覃某刑期的计算错误,维护了覃某的合法权益。
来源:永顺分站
作者:向环超 彭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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