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融媒·今日永顺客户端7月9日讯(通讯员 彭君君)近日,永顺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未成年人在人行道追逐嬉闹致八旬老人受伤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经承办法官多次组织调解,各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保险公司及三名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共同赔偿原告全某某各项损失共计四万余元。
该案中,83岁老人在人行道正常行走时,被放学途中追逐嬉闹的三名未成年学生撞倒在地,导致骨折受伤。因三名学生均系未成年人,其监护人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全某某遂将三名学生及其法定代理人及其中两名学生投保的监护人责任险保险公司一并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七万余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梳理案情,认为该案事实清楚,但涉及多方当事人,且三名学生均为在校未成年人,简单判决不利于矛盾根本化解。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同时最大限度减少纠纷对未成年人成长的影响,法官先后多次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从法律规定、责任划分、保险理赔等角度耐心释法明理,引导各方理性对待、互谅互让。在法官主持下,各方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三名学生的监护人各自赔偿一千余元,其余损失由保险公司限期赔偿。
法官还特别提醒,老年人外出时建议尽量有家人陪护,单独出行时应优先选择安全、人流量较少的路线,注意观察周围环境,避免在交通繁忙或人员密集时段和路段行走。监护人及子女要增强对高龄老人的看护意识,全社会共同守护老年人出行安全。同时,未成年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公共场所追逐嬉闹极易引发安全事故,监护人应切实履行好教育、管理职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侵权事件的发生。同时,鼓励家长积极为孩子投保监护人责任险,以市场化方式分散监护风险,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增添一份保障。

来源:永顺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彭君君
责编:田新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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