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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起争议 复议调解促和谐——永顺县人民政府作出首份《行政复议调解书》

永顺融媒2月1日讯(通讯员 王承松 向明)1月30日,永顺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成功调解了一起行政复议案件,这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颁布实施以来永顺县首次调解成功的行政复议案件。


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现场划定争议地界限

陈某与周某因相邻土地界限争议达8年之久。2023年12月,陈某与周某因相邻土地界限问题再次发生纠纷,陈某用石头砸伤周某后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陈某不服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实质化解行政和民事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行政复议工作人员认真审阅卷宗证据材料,与当事人谈心沟通。通过与申请人陈某的两次谈话,了解到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主要原因是“人被拘留、事未解决”。申请人的意愿是通过申请行政复议化解其与第三人周某的争议。在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均同意调解的基础上,在行政复议工作人员主持下,在争议地的乡政府、派出所、司法所等人员参与下,在争议地现场进行调解。经过所有工作人员明理释法、测量划界,协商解决了争议地分界线。最终各方当事人在行政复议调解书上签字,申请人陈某当场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

当事人在行政复议调解书上签字

“感谢党、感谢政府帮我解决了我家排污难题。”这是工作人员临走时申请人陈某一直道谢的话。下一步,永顺县将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将行政调解贯穿行政复议工作的全过程,坚持合法、公正、公开、高效、便民、为民的原则,树立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的理念,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法治永顺、平安永顺建设。

来源:永顺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王承松 向明

责编:彭美林

本文为永顺新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www.ysnews.net/content/2024/02/01/134986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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