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融媒11月15日讯(通讯员 向环超)近年来,永顺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惩防结合,强化责任担当,撑牢关爱未成年人成长的“保护伞”,法治柔情“护花”。
一是调整成立永顺县人民检察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小组。细化职责分工,压实工作任务,每年组织关爱留守儿童、为残疾儿童献爱心、“爱心一元捐”等关心下一代活动不少于5次。同时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实行“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办案模式,专办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并负责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案件中,可捕可不捕的,坚决不捕;可诉可不诉的坚决不诉,对轻微犯罪,属初犯、偶犯或胁从犯的未成年人予以较轻处罚或不处罚,给未成年人留足改过空间。
二是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依法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19件492人,起诉483人,用法律武器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并用好用活未成年人认罪悔罪“千金方”,坚持惩戒与教育感化涉罪未成年人并重,对涉嫌犯罪情节轻微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积极挽救,不批捕15人、不起诉8人、撤案1人。加强对14岁以上不满18周岁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16岁以上不满18周岁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般不公开审理的庭审活动监督,充分尊重和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共封存犯罪记录52人。并深化检校合作,联合县教体局、妇联等单位组建法治宣讲团,开展“守护花蕾、关爱儿童”法治宣讲18场、“远离性侵害”法治教育宣讲11场;在州检察院指导下,根据各学校实际,联合吉首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开展“菜单式”法治教育,开展“守护青春·彰显活力”法治宣讲进校园活动12场。
三是探索联合开展罪错未成年人的矫治、挽救工作。与未成年人保护组织探索建立“亲情会见”制度,引导未成年人的家长、监护人配合政法机关及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涉案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教育引导其正视自身问题,真心悔错改错,及早步入正途。联合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对发现的校园安全、食品、师风师德建设等问题,及时向县公安局、教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发出检察建议11份,整改回复率达100%。
四是建好“黎明爱心小屋”阵地。在灵溪镇第一完小成立了首家“黎明爱心小屋”,配备标准化心理疏导室、法律咨询室等阵地。通过“黎明爱心小屋”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供一对一心理测评、心理疏导等10余人次。对作出不捕、不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不诉人,进行“定期回访”、“集中回访”、“个别回访”等方式的回访考察,进一步制定完善帮教措施,并帮其解决社区矫正后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截至目前,“黎明爱心小屋”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社会帮扶调查等35人,及时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120余人次,先后为家庭条件困难的未成年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资金6.5万元。
来源:永顺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向环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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